事情是這樣的。
終於,來到印度聞名已久的遺跡景點Hampi。這片遺跡足足有26平方公里,昨天徒步走到住宿附近最集中的景點,今天,按著旅遊書的建議,租用了腳踏單去拜訪較遠處的遺跡。
這片荒涼的遺址,也許是面積真的太大,加上現在是淡季的原因,很多時候我都發現四周無人,我,像是哥倫布一樣,一個人不斷發現一片又一片的新大陸。
跟慣常一樣,每每見到感動的畫面,都會放好腳架幫自己自拍留念。來到一個風景怡人的地方,有遺址建築、椰林樹影,加上前面擺放好的腳踏車,簡直就是一幅天衣無縫的構圖。當我正準備把自己放入這張明信片的時候,遠處有一個年輕人向我走過來。他,就十多歲不到廿歲的年紀吧,他很好奇我在幹甚麼。不過,我的習慣,若果有人看著我自拍的話我會讓他們先離開才繼續。可是,這個年輕人,就站在我身後不肯離開。我,不知那裏來的怒氣,重複又重複的叫他離開,他,會說簡單的英語,好像想表示他只是想看我拍照而已。那一刻的我,也不明白為甚麼自己牌氣會那麼大,就是一位年輕人吧,也許是來自附近鄉郊的,也許是從來沒有見過數碼相機罷了,我,為甚麼會勃然大怒呢?那一刻,內心還在自責自己為甚麼會那麼大反應。
糾纏了五分鐘,叫他離去他只是往後踏後幾步,我調教相機鏡頭他又再次走到我身後看。我不斷用手勢加大聲叫他快走開,他,竟然走到我的腳踏車前,想我幫他拍照!我叫他走開,用動作表示不要阻礙我拍照。最後,他仍是站在附近,我只好不理會他繼續自拍。由於我的自拍是不望鏡頭的,他,竟然在我相機倒數期間走近我的相機,還跟我說照片拍好了。我很不耐煩,大聲駡了他一句None of Your Business,拿回相機便頭也不回騎上腳踏車離去了。
拐了一個彎,看見了一大片遺跡,便騎了進去打算在最盡頭的遺跡用膳。才拍好單車,正準備找一處能俯瞰整片遺跡的位置時,卻看見那個年輕人跟了上來。不過,他不是向我走來,而是走到遺跡的另一邊。我心想,也許他也是在觀光而已?但是,他竟然在遺跡旁邊小便起來?!我心中驚訝這是甚麼人呀,在自己國家的世界文化遺產旁邊小便!他一邊小便一邊回頭看我,說時遲那時快,他竟然轉身,在我面前搖動著他的JJ,然後拉上褲鏈。我,立即向他大叫,再來一次吧,我幫你拍照好不好,你不是想拍照嗎?他,也真的夠薑的,真的再次拉下褲鏈,再次搖動他的JJ,不過,他卻沒有望鏡頭,不斷左看看右看看,是怕有其他人看到?那一刻,我看見不遠處正在有人放牧。然後,他拉好褲鏈向我走過來,我,超驚,尤其怕他那骯髒的手觸碰到我。他,竟然用手放在唇邊示意我不要出聲!?當我傻的嗎,我當然立即大聲尖叫,他,才後退了幾步。我急步去拿單車,跟他說遠處有人在放牧啊,不如你再過去表演多次,他,好像是跟我說了句OK。
我快速騎車到那放牧的人旁邊,原來是一對老夫婦。我用英文和指手畫腳跟他們說這個瘋子在我面前除褲露械啊,我很驚啊,不知道他們其實有沒有聽明白。然後,那年輕人走到他們旁邊,很淡定的跟那老頭子說印度語,還加上手勢,像是說是我叫他除褲給我拍照的。我大聲對那瘋子說,你有沒有父親母親啊,你這樣做不覺得羞愧嗎?他,竟然對我搖頭。
我不再理會他們,本來想獨自欣賞遺址美景吃午餐的,現在卻甚麼雅興都沒有了,但是午餐還是要照吃呀。於是,我再次走到遺跡高台,拿出我的午餐,一梳香蕉。那一刻也差點笑了出來,我那梳不知攞景還是贈慶的香蕉。我看著他們,他們也看著我,那瘋子仍然繼續跟那老頭子不斷說話,那老婦人則坐在一旁看著他們看著我。那老頭子看著我的表情,好像覺得我才是有問題的。那一刻的我,一面吃著香蕉一面向著他們指手畫腳大叫著,天啊,可以告訴我發生甚麼事情嗎?然後,我再大聲對瘋子說,放心吧,我會把照片拿給警察的。吃罷午餐,收好行裝,我再次重複一次剛才的說話,便踏著腳踏車離去,那瘋子,竟然對我雙手合十示意。
經歷了這件事情,心情久久沒有平伏下來,於是便繼續騎著腳踏車胡亂走。幸好,很快便回到了大馬路旁邊的遺跡景點,四周都是遊人和商販。我心裏想著,我會去報警的,看看警察怎麼做也好,雖然時常聽聞警察也不一定是好人。然後,我再在景點胡亂走了兩三小時,眼見差不多時間要還車了,才開始踏上歸途,向著位於旅館附近的警察局騎去。
到達警察局,門口坐著兩位警員,我簡單說了事情的經過,然後問他們,陌生男子向我露械是合法的嗎?他們說不合法,我才放心把照片給他們看,因為我怕他們會誣蔑我偷拍人家小便。不知哪裏又多來了幾位警員,他們一起圍著看照片,還邊看邊笑。我把照片藍芽傳給了其中一位警員,他叫我可以刪除自己手機的照片了。當我傻的嗎,我才不會這個時候把證據刪除。然後他說他會處理了我可以離去了,我問不用落口供的嗎,不用拿我的聯絡方法的嗎?又不知哪裏來了一個高級的,就是胖胖的有肚腩的那種,他問我來自哪裏,又看了看那照片,就給了我一張白紙叫我自己落口供。我說我不會寫啊,旁邊的警員便立即把抬頭背誦出來讓我抄寫。我把事發經過時間地點都寫了出來,然後交給那高級的警員,他竟然叫我讀給他聽?我說你不會看嗎幹麼要我讀出來?那拿了我照片的警員真的把文章朗讀出來給他聽。然後他們問我為甚麼相片沒有拍正面的,我說我當時很怕啊,不知那瘋子想對我怎麼樣啊,我都要盡快離開現場了,(我省略了我在那邊午餐沒有說)。然後他們又問幹麼相隔了四個小時才來報案,我說我要找路回來啊,怕得都不知道怎麼回來了,(又省掉了我去了繼續觀光的部分)。然後他們說,他們現在會坐電單車到那遺跡附近找那疑犯,有消息會通知我。我說,我可以一起去嗎,可以幫助認人啊,還可以找回那對老夫婦問話啊,(心中開始後悔那麼多時間吃午餐幹麼不多拍幾張照片)。可是警察說我騎的是腳踏車啊,怎麼跟得上他們呢,他們又只會騎同一部電單車。我問,若果捉到了疑犯會怎樣呢,警員說會罰款吧。我問不會坐牢嗎?他微笑著搖頭。然後他們叫我回旅館等消息就好了,便踏上了電單車絕塵而去。
現在回想整件事情,其實我從來也沒想過警察會去拘捕那瘋子的,所以我才那麼施施然地吃午餐和觀光,一點也沒有要把握時間報警的打算。我也沒想過要多拍幾張瘋子和案發現場的照片,也就是想要怎麼把事情放到網上去,文章要怎麼寫而已。也許,潛意識中已知道這裏的警察是不可信的,這裏的法律也不可靠的,做任何行動前先確保好自己的安全吧。話又說回來,也許,我應該自己去把照片沖印出來,在大街大巷張貼,讓那瘋子蒙羞可能還奏效。
今天,上了寶貴的一課,直覺,永是最可靠的。當理性還在幫瘋子講說話時,原來直覺已感應到危險了。所以做甚麼事情也好,相信自己的直覺永遠是對的。
10/06/2014
寫於Hampi旅館內
Hampi, Karnataka, India - Jun 2014 |